2020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第四章第二节——商业助学贷款流程
2020年02月23日 来源:来学网【摘要】以下是来学网小编带来“2020银行从业资格《个人贷款》第四章第二节——商业助学贷款流程”。希望能帮助考生打好《个人贷款》相关基础。更多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来学网。
【知识点10】商业助学贷款流程
受理与调查
受理
1、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银行需要的借款人与其法定代理人的关系证明;
3、贷款银行认可的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经济收入证明;
4、借款人为入学新生的提供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借款人为在校生的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5、借款人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总额的有关材料;
6、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权证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对抵押物需提交银行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对质物需提供权利凭证;
7、以第三方保证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8、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贷款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信息;
9、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办理校源地贷款的,贷款银行还应联系借款人就读学校作为介绍人做好以下工作:
1、向贷款银行推荐借款人,对借款人资格及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2、协助贷款银行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
3、将借款人在校期间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以及发生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定居、自行离校、开除等情况及时通知贷款银行,并协助贷款银行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4、在借款人毕业前,向贷款银行提供其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5、协助贷款银行开展对借款人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协助贷款银行做好借款人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贷前调查
1、调查方式: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2、调查内容:重点调查材料一致性、借款人身份、资信状况和借款用途、担保情况等,详细内容请参照第2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关内容。
审查与审批
参照第2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关内容。
签约与发放
参照第2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关内容。
支付管理
商业助学贷款的支付管理方式与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商业助学贷款可以一次性放款,也可以分次放款。
贷后管理
参见第2章个人贷款管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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