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事件1的不妥之处:“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调配相应的监理人员、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调配监理人员、组织编写项目规划、批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事件2的不妥之处:“要求甲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
正确做法:要求承包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应填报一次工程开工报审表。
不妥之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
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不得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以满足开工要求。
3.建设单位的这种做法不正确。
原因: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4.(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个工地会议。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5.
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适应性和机动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