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5个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事件1:施工至第3个月,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主持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理合同索赔。
事件2:因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未到场,导致工作E延误2个月,造成人员窝工损失13万元,机械闲置费用25万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了工期和费用的索赔申请。
(来学网)
事件3:因工作需要,工作H、L、N需要使用同一台施工机械施工,为使施工机械在现场闲置的时间最少,施工单位修改了施工进度计划。
【问题】
1.指出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计算工作E的总时差、工作G的最迟完成时间、工作H的最迟完成时间、工作L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2.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该批准的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为多少,说明理由?
4.事件3中,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后,设备闲置时间最少为多少?此时,工作H和L的开始时间是多少?
正确答案:
1.关键线路为A—F—I—K—N—Q或者①→③→⑤→⑥→⑨→⑪→⑫→⑬。
工作E的总时差为:2个月。
工作G的最迟开始时间为:第9个月。
工作H最迟完成时间为:第23个月。
工作L的总时差为:4个月;工作L的自由时差为:8个月。
2.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与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2)不妥之处2: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主持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正确做法: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3)不妥之处3: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理合同索赔。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合同索赔。
3.项目监理机构应该批准的费用索赔为38万元,工程延期为0。
理由:(1)工作E延误2个月属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可以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
(2)工作E有2个月的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因此不予补偿工期。
(3)费用索赔=13+25=38万元。
4.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后,设备闲置时间最少为0。
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后,工作H的开始时间为:第12个月。
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后,工作L的开始时间为:第1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