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8环评师《导则与标准》重难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017年07月25日 来源:无锡来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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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体系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地方环境标准严于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低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
环境空气功能区 2类,标准分级2级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 I~V 5类,标准值5类 水源地1级保护区对应II类,2级对应III类
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区 I~V 5类,标准值5类
声环境功能区 0~4类,标准值5类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I~III类,标准分级1~3级·
海水水质标准 第一类~第四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污染源控制标准。单个排放源与环境质量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一个地方的环境质量受到诸如环境污染源数量、分布、种类、人口密度、经济水平、环境背景及环境容量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必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即: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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