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06月25日 来源:山西省卫健委

各市疾控局、卫生健康委、妇联,省疾控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可及性和接种率,切实有效预防HPV感染引发相关疾病,保障群众健康,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妇联联合制定了《山西省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6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西省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实施方案


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可引起宫颈癌、肛门癌、生殖器疣等疾病。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等相关要求,进一步普及公众健康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保障群众健康,省疾控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和原则

(一)目的。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宣传HPV感染相关疾病防控知识,提高适龄人群HPV感染相关疾病知识的知晓率和预防意识;提升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率,降低人群宫颈癌等相关疾病发病率。

(二)原则。受种者按照“知情同意、自愿自费、分类减免”的原则参加,本次活动做到愿接尽接。

二、实施对象和内容

(一)实施对象。全省11个市、117个县(市、区)年龄为9-45岁的女性、9-26岁的男性,既往无HPV疫苗接种史,无HPV疫苗接种禁忌。

(二)实施内容。在惠民活动期间,接种第1剂次或第2剂次HPV疫苗后可减免后续接种的疫苗费用(不包括接种服务费用)。本次活动为适龄人群提供双价、四价、九价三类共五种HPV疫苗选择,分别为: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毕赤酵母)、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杆状病毒)、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每类HPV疫苗接种减免政策和适龄人群如下:

1.双价HPV疫苗。

(1)9-14周岁女性:全程接种2剂次,第1剂次自费,第2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2)15-45周岁女性:全程接种3剂次。选择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杆状病毒)第1剂次自费,第2、3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选择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毕赤酵母)(接种年龄为15-30周岁)及双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大肠杆菌)第1、2剂次自费,第3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2.四价HPV疫苗。

(1)9-13周岁女性:全程接种2剂次,第1剂次自费,第2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2)14-26周岁、35-45周岁女性:全程接种3剂次,第1、2剂次自费,第3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3)9-26周岁男性:全程接种3剂次,第1、2剂次自费,第3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3.九价HPV疫苗。

(1)9-14周岁女性:全程接种2剂次,第1剂次自费,第2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2)15-26周岁、35-45周岁女性:全程接种3剂次,第1、2剂次自费,第3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3)16-26周岁男性:全程接种3剂次,第1、2剂次自费,第3剂次享受免费政策(不含接种服务费20元/剂次)。

三、实施时间

活动实施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2026年5月31日。凡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山西省内完成第1剂次HPV疫苗接种的适龄人群,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025年10月31日前未完成第1剂次接种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活动范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但在2026年5月31日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后续剂次不再享受本次活动的减免政策。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25年6月10日—6月15日)

各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本次惠民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各县(市、区)疾控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惠民活动的预防接种单位,省疾控中心以市为单位收集汇总接种单位信息,做好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的准备工作。本次惠民活动使用的HPV疫苗由各县(市、区)疾控中心通过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网上阳光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执行全省统一采购价,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保障疫苗及时供应,通过明折明扣方式与县(市、区)疾控中心签订HPV疫苗采购合同。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做好HPV疫苗供应、存储、分发、管理和AEFI监测处置等工作,确保惠民活动顺利实施。

(二)宣传阶段(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19日)

各级疾控、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要聚焦重点人群,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围绕疫苗接种安全性、有效性、必要性等进行科普宣传,宣传材料可参考《适龄人群HPV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告知书》,形成全社会支持、共同参与HPV相关疾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惠民活动深入开展。

(三)实施阶段(2025年6月20日—2026年5月31日)

适龄人群可通过“山西省疾控局”“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登记预约。县(市、区)疾控中心根据辖区预约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合理安排接种进度,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参加活动人群第1剂次接种,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参加活动人群全程接种工作。要在有序推进惠民活动进度的同时,确保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不受影响。

(四)总结阶段(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各市疾控、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动态跟踪活动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每月20日前统计当月辖区内惠民活动接种数据报送至市疾控中心,由各市疾控中心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至省疾控中心。2026年6月15日前,各市疾控中心将活动总结报送至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2026年6月30日前对全省惠民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省疾控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HPV疫苗接种惠民减免活动对于提高我省HPV疫苗接种率,有效预防和降低宫颈癌等相关疾病发病风险,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部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全面统筹此次惠民活动,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在科普宣传和动员方面的作用,通过相关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疾控主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本辖区惠民活动的具体实施,确保活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技术保障。省疾控中心为本次惠民活动省级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制定HPV科普宣传资料,开展预防接种人员培训,确保政策统一、接种安全。县(市、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根据预约情况统筹做好HPV疫苗管理和受种者数据统计,按相关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后AEFI监测、报告、调查、诊断等处置工作。

(三)规范预防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要求,接种前对受种者或监护人充分告知HPV疫苗的品种、禁忌症、不良反应等,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要按规范实施接种,确保接种安全;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要做好相应急救设备及药品的储备、医疗救治保障,按要求做好AEFI监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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