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8月报销员工上月差旅费,取得如下票据:火车票金额合计3815元,境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款及燃油附加费合计4905元,境外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金额合计12304元,汽车票金额合计412元,住宿费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700元,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60元。则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以上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均注明职工个人身份信息,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税政策)
  • A.
    (来学网)753
  • B.
    (来学网)732
  • C.
    (来学网)700
  • D.
    (来学网)63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火车票和机票允许抵扣进项税=(3815+4905)÷(1+9%)×9%=720(元);
境外机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汽车票允许抵扣进项税=412÷(1+3%)×3%=12(元);
住宿费允许抵扣进项税=700×3%=21(元);
餐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则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720+12+21=753(元)。
【考点】本题考查增值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