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水利水电施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580万元,合同约定工期为68天,2016年9月23日开工,承包商工期每提前1天获奖励2000元,每拖后1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开工前分两次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按公式计算R=A(C-F1S)/(F2-F1)S;F1=20%,F2=90%。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该计划得到业主代表的认可。
(来学网)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全部施工场地,使A、B两项工作的作业时间分别延长了3天和2天,造成这两项工作分别窝工8和10个工日。工作C未受影响。
事件2:在工作D施工时,主要施工设备出现故障,停工检修2天,造成窝工20个工日。
事件3:在工作E施工时,由于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合格,造成返工,拆除用工30个工日,机械设备闲置3个台班,闲置台班单价为300元,材料费损失2万元,因拆除重新施工使作业时间延长3天。
事件4:在工作F施工时,因设计变更,造成施工时间增加2天,多用人工15个工日,增加其他费用1万元。
事件5:截止2016年10月,承包人累计完成合同金额335万元,2016年11月份监理人审核批准的合同金额202万元。
问题:
(1)在上述事件中,承包商可就哪些事件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
(2)该工程的实际施工天数为多少天?可得到的工期补偿为多少天?工期奖罚天数为多少天?
(3)当地人工日工资单价为35元/工日,窝工人工费补偿标准为20元/工日。若不计施工管理费、利润等补偿,在该工程中,承包商可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4)计算2016年11月份的工程预付款扣回金额,承包人实得金额(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正确答案:
(1)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因为施工场地提供时间延长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而工作A位于关键线路。
事件2不能提出补偿要求,因为施工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可以提出费用补偿要求,因为业主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由业主承担责任。但由此增加的作业时间没有超过该项工作的总时差。
事件4可以提出费用和工期补偿要求,因设计变更责任在业主,且工作F位于关键线路。
(2)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⑥→⑦→⑧,计划工期为68天,与合同工期相同。
将图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以实际持续时间代替,关键线路不变,实际工期为73天。将业主负责的各项工作持续时间延长天数加到原计划中,计划出的关键线路不变,工期仍为73天。所以该工程索赔工期为5天,工期奖罚天数为0天。
(3)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经济补偿总额为:(8+10)×20+30×35+3×300+20000+15×35+10000=32835元
(4)工程预付款=580×10%=58(万元)。
截止10月预付款扣回:R=58×(335-20%×580)/(90%-20%)×580=31.29(万元)。
截止11月合同累计完成金额为335+202>580×90%,所以11月扣除预付款:58-31.29=26.71(万元)。
承包人实得金额:202-26.71=175.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