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做法的不妥之处以及理由:
(1)不妥之处:打桩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了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理由:在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2)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仅审查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后,认为符合条件。
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内容不全面。
(3)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条件后即通知施工单位同意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理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
2.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事件2的程序:报总监理工程师并下达监理工作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及检验或实验报告,待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如检验不合格,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将该批钢材撤出现场。
3.第(1)项原因归入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要因的人员之中。
第(2)项原因归入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要因的方法之中。
第(3)项原因归入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要因的机械之中。
第(4)项原因归入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要因的环境之中。
第(5)项原因归入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要因的环境之中。
第(6)项原因归入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要因的材料之中。
绘制的因果分析图如下图所示。
4.按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事件4中的质量事故属于严重质量事故。
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事故调查报告后对该事故的处理程序:①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②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③组织相关各方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的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④审核签认事故单位报送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⑤签发工程复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