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患者,女,29岁,妊娠10周,不属于禁忌药物的为
  • A.
    (来学网)当归、阿胶、党参
  • B.
    (来学网)三棱、莪术、水蛭
  • C.
    (来学网)甘遂、大戟、芫花
  • D.
    (来学网)附子、干姜、肉桂
  • E.
    (来学网)巴豆、牵牛子、商陆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配伍禁忌某些药物合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效,因而应该避免配合应用。《神农本草经》:“勿用相恶、相反者。”金元时期将反药概括为“十八反”、“十九畏”,累计38种反药,并编成歌诀 。十八反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诸参(人参、丹参、玄参、沙参)、细辛、芍药。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京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畏赤石脂。妊娠用药禁忌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慎用与禁用两大类。慎用的药物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如桃仁、红花、牛膝,大黄、枳实,附子、肉桂、干姜,木通、冬葵子、瞿麦等。禁用的药物是指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子、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斑蝥、雄黄、砒霜等。证候禁忌由于药物的药性不同,其作用各有专长和一定的适应范围,因此,临床用药也就有所禁忌,称“证候禁忌”。除了药性极为平和者无须禁忌外,一般药物都有证候用药禁忌。服药饮食禁忌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此外,根据病情的不同,饮食禁忌也有区别。如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食物;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等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阳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