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2.由两名中医类别相关专业
各位考生: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岗位权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辽宁省妇幼保健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
各位考生:辽宁省金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权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2024年辽宁省金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体检定于
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近期采购意向公开如下: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时间省卫生健康委组织20
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护士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9日(周四)-2024年9月1日(周日)上午9
各位考生:2024年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定于2024年6月23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面试人选确定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9月6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邮
各位考生:辽宁省金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权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2024年辽宁省金秋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体检定于
为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起草了《关于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如
根据《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士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1.面试时间:2024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护士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材料: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29日(周四)-2024年9月1日(周日)上午9
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促进母乳喂养中西医结合护理服务规范》(项目编号2022278)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2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各位考生: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各岗位权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将2024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发布,详见附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9月6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邮
根据《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士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1.面试时间:2024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各位考生:2024年辽宁省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收费标准如下: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每人每单元64元,共计每人256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每人每单元64元,共计每人128元。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的考生可缴纳医学综合考试费
根据《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2024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护士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现将面试有关情况及要求通知如下:1.面试时间:2024年9月7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为贯彻落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2023-2027年)》,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提高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起草了《关于加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如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一、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9月6日(7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讯地址(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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