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讲义:股东缴纳出资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来学网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来学网校课程答疑系统每天会收集考生无数的问题,网校老师会在24小时内为考生解答学习上的问题,小编整理了复习知识点精选,以供考生参考!

  【考点】股东缴纳出资-出资的具体要求

  (一)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1.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作价

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出资后减值的(★)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以存在权利瑕疵的土地使用权出资

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4.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

①已交付但未办变更手续(★)

a.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b.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c.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已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

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以货币财产出资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出资人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不直接抽出】

  【例题·单选题】李某以违法犯罪所得的20万元出资并取得公司股权。对李某犯罪行为处罚时,就其股权处置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补偿受害人损失

  B.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0万元

  C.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李某的股权

  D.将李某的出资从公司中抽出,其他股东对20万元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缴纳出资。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备考福利

报考指南.课程服务

备考干货.学习规划

想了解更多考试内容吗?

来学网陪您备考,助力您的考证路!

无锡来学教育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无锡来学教育

心之所往
来而学之

更多热门考试资讯,点击进入:无锡来学教育

在线视频学习,海量题库选择,点击进入:无锡来学教育

梅花香自苦寒来,学习是一个打磨自己的过程,希望小编整理的资料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点击进入>>>>无锡来学教育—未来因学而变

学习视频,在线题库、报考指南、成绩查询、行业热点等尽在无锡来学教育(点击进入)

最新资讯